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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26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检测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协议受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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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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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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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河北省眼科医院
受理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大街399号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
0319-323734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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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