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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27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测量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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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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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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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240元/人年
收费依据
冀价行费〔2015〕3号
办理时限
接受样品后2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眼科医院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1119号,邢台市桥东区泉北大街399号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91560/323734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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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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