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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37
事项分类
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防护检测
服务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项目
实施依据
《河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冀法审〔2007〕85号)第七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条
申请材料
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河北省卫生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冀价行费(2015)3号
收费依据
河北省卫生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冀价行费(2015)3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疾控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冶金北路1119号
受理接待时间
1.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2.节假日预约
联系电话
0319-2291560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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