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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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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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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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外国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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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具备合法的外国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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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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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外国医疗团队来华行医申请表;2.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3.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4.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前款(二)、(三)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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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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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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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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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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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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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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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515 |
网上办理地址 |
www.xtsxz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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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