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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41
事项分类
资格证明
事项名称
组织医师资格考试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凡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名条件及省卫计委相关规定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实施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申请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②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③《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④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交《应届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⑤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⑥《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⑦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⑧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确有专长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⑨其它
办事流程图
1.考生网上报名;2.提交资料到本单位;3.市卫计委进行资格初审;4.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5.省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6.复审通过的,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技能考试,复审不通过的,网上退费;7.技能考试通过的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达到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分数线的,发医师资格证书。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280元/人/次,综合笔试执业医师160元/人/次、助理医师140元/人/次
收费依据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6号)
办理时限
国家、省规定的时限
受理单位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201号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
0319-5215886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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