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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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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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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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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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单位和个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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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2003年5月27日省政府令第2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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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突出事迹材料(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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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申请--资料审查—考察验收—社会公示—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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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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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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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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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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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卫计委疾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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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201号 |
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5215851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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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