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国资委
国资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55
事项分类
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
信访接待
服务对象
安置中心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等退、退养人员和退休职工
受理条件
在社会保障政策范围内的待遇落实方面的诉求
实施依据
国家《信访条例》和人社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及当地人社部门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条例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图
7-1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0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并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受理单位
邢台市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126号2楼208室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联系电话
0319-5251163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