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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656
事项分类
资格证明
事项名称
代原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
安置中心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等退、退养人员和退休职工
受理条件
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法规并且在安置中心职能范围
实施依据
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邢机编办〔2012〕396号)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图
8-1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0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1天
受理单位
邢台市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126号2楼210室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联系电话
0319-5251160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