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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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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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通领域媒炭和成品油抽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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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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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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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1号)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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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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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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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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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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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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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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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合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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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冶金北路916号2楼217室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129606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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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