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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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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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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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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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以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的定量包装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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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五章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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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在用计量器具设备管理档案或清单2.单位名称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委托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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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流程图(商品计量检验办事指南)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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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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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冀价行费〔2008〕62号2.其他按协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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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计量检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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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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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计量测试所业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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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089号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08681 |
网上办理地址 |
http://www.xtsjl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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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