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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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文化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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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文体活动场地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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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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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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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年第382号)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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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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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现场付款预定场地;商业活动需提前签订场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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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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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以保障训练为主,收取适当租金维护、维修场地,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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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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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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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箮理办公室(钢铁南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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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钢铁南路126号邢台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箮理办公室 |
受理接待时间 |
全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0319-5990177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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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