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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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27
事项分类
公共安全
事项名称
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对象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社会需要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受理条件
主要负责人:无条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其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实施依据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80号令)第九条;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第十条
申请材料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取证(换证)申请表一份。 特种作业员: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取证(换证)申请表一份、学历证明一份、体检证明一份。
办事流程图
另附:安全生产培训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市场标准
收费依据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培训大纲培训
受理单位
邢台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五四街95号邢台市安监局112房间
受理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19-6771500/3609016
网上办理地址
www.xtsafety.gov.cn
备注
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