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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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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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安全生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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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社会需要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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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主要负责人:无条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其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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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80号令)第九条;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80号令)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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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取证(换证)申请表一份。
特种作业员: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取证(换证)申请表一份、学历证明一份、体检证明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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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另附:安全生产培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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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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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市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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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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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培训大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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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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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五四街95号邢台市安监局112房间 |
受理接待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19-6771500/3609016 |
网上办理地址 |
www.xtsafety.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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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