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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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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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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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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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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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政办〔2013〕12号)主要职责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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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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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宣传内容、制定宣传计划→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做好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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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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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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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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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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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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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28号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3166026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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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