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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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31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药检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主席令27号)第八章第七十一条;2.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2〕279号)主要职责
申请材料
药品生产企业(单位)开具的药品检验技术咨询介绍信
办事流程图
业务科受理登记后引领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依咨询事项及时答复
受理单位
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东区西门里78号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8277906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