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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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4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直义务段教育(含特教)学生档案保管、转送及信息查询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为学生提供档案保管、转送及信息查询服务。
实施依据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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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学生向学校提出,办理档案转送手续及相关信息查询。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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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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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直义务段学校政教处(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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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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