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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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49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实施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中央军委2008年1月8日国发〔2008〕4号) 四、推进人民防空工作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十二)实现防空防灾相结合。要按照平战结合方针,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建立健全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人民防空部门作为本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赋予相应的防灾救灾职责任务,切实发挥人民防空部门的作用。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
受理接待时间
联系电话
0319-2606502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