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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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5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入学与注册办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符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升高中条件的学生。
实施依据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至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事流程图
入学通知书交各学校相关部门,与录取电子档案核对无误后统一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30天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政教处(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
网上办理地址
/
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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