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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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54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受理扶贫相关问题来信来访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存在违反《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行为或情况
实施依据
1.“三定”方案(邢政办〔2010〕39号)第三条 2.《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6年7月29日)第四十三条
申请材料
文字性或口头性信访材料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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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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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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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长期限30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守敬北路518号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315室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0319-5203392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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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