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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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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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受理扶贫相关问题来信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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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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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存在违反《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行为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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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三定”方案(邢政办〔2010〕39号)第三条
2.《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6年7月29日)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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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文字性或口头性信访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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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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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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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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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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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长期限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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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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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守敬北路518号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315室 |
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联系电话 |
0319-5203392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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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