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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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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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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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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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住房保障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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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邢政〔2014〕11号)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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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凡申请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需要申请人提供:
1.身份证;2.《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3.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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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公布房源→符合申请条件的保障家庭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保障性住房认购受理确认书》→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申请名单反馈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请家庭资格→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名单,于本批保障性住房摇号配售前报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电脑公开认购摇号→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集中出售的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有限产权保障性住房)认购家庭及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媒体公示→摇号结果公示七天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持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保障性住房认购受理确认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换取《保障性住房认购通知书》→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持《保障性住房认购通知书》、《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建设单位按摇号顺序依次选房、签订认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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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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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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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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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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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分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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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二楼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252233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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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