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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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62
事项分类
住房保障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服务对象
市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受理条件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2〕第10号》出租条件的
实施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第五十四条
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可能性证明;4.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事流程图
另附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桥东房地产管理处、邢台市桥西房地产管理处
受理地点
桥东区: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园林综合楼3层桥东处 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房产大厦四层西区413室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桥西区:0319-2255115桥东区:0319-3690688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