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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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68
事项分类
住房保障
事项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出具交易确认告知书)
服务对象
公民、售房单位
受理条件
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买卖合同
实施依据
1.《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7月20日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条;2.《邢台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5日邢市房〔2015〕34号)第四条;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2016年6月20日建办房函〔2016〕582号)第一条
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单位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4.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买卖合同;5.房屋测绘平面图;6.差价款缴纳证明;7.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流程图
申请→受理→审核→收取交易手续费→出具交易确认告知书
是否收费
是(收取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住房0.75元/平方米(转让方承担),非住房5元/平方米(双方各半)
收费依据
1.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0号;2.《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5〕201号
办理时限
立等可取
受理单位
邢台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三楼邢台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51234
网上办理地址
www.xtfdc.org(业务咨询网址)
备注
咨询热线电话:22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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