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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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78
事项分类
住房保障
事项名称
政策性住房上市转让(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出具交易确认告知书)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和超标面积部分差价款
实施依据
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2016年6月20日建办房函〔2016〕582号)第一条;2.《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2015年1月6日邢房办〔2015〕3号)第一条;3.《邢台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5日邢市房〔2015〕34号)第四条
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2.网签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3.土地出让金和超标面积部分差价款缴纳证明;4.身份证明
办事流程图
申请→受理→审核→收取交易手续费→出具政策性住房转让(买卖)交易确认告知书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住房3元/平方米(双方各半),非住房5元/平方米(双方各半)
收费依据
1.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0号;2.《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5〕201号
办理时限
立等可取
受理单位
邢台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三楼邢台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51234
网上办理地址
www.xtfdc.org(业务咨询网址)
备注
咨询热线电话:22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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