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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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9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退学办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退学手续的。
实施依据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申请材料
退学申请书。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0天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政教处(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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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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