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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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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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住房置业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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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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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已申请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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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2000年5月11日 建住房[2000]108号 第十三条;2、《关于补充邢台市邢房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批文手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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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所在城镇正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的身份证件;3、收入来源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已订立合法有效的住房购销合同;5、已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6、符合贷款人和担保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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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申请→受理→审核→收取担保服务费→出具担保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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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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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商业2%(贷款总额的),住房1.5%(贷款总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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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1、担保服务收费参照外地市同行标准,采取商业2%(贷款总额的),住房1.5%(贷款总额的)标准;2、由于业务开展属试行阶段,关于收费标准,待报市物价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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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立等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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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邢房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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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88号三楼住房置业窗口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255500 |
网上办理地址 |
www.db0319.com(业务咨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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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咨询热线电话:0319-225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