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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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794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1A-3A旅行社评定
服务对象
已按照《旅行社条例》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法人
受理条件
所有正式成立1年以上、未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年组织接待1000人以上、年营业收入50万人民币以上的旅行社
实施依据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776-2013,即《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
申请材料
《河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报告书》所要求提供的旅行社简介、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预案、经营业绩表、经营场所信息等
办事流程图
邢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接受3A级以下的旅行社等级评定---专家现场测评---逐项打分汇总--符合要求颁发旅行社A级证书及标识铜牌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顺德路201号原邢台宾馆南楼2225室
受理接待时间
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19-5212011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