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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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2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教育局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入学与注册办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招收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符合当地入学要求的。
实施依据
冀教职成〔2010〕22号第一条。
申请材料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事流程图
入学通知书交招生办,与录取电子档案核对无误后统一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春季注册日期:4.15—4.31(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日期:10.15—10.31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0319-2233098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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