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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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公共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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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市教育局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入学与注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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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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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招收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符合当地入学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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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冀教职成〔2010〕22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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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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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入学通知书交招生办,与录取电子档案核对无误后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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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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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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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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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春季注册日期:4.15—4.31(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日期:10.1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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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受理地点 |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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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见附件1;0319-2233098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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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