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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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4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教育局下属中等职业学校转专业办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
实施依据
冀教职成〔2010〕22号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转专业申请书。
办事流程图
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或考核合格后,转入相应专业相应年级或班级学习。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10天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0319-2233098
网上办理地址
/
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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