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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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52
事项分类
民生服务
事项名称
用电变更服务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用户需要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时,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后提供变更服务
实施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三章”
申请材料
1.用电户主体证明: (1)自然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2)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单;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军队、武警出具的办理用电业务的证明。过户须提供新旧双方有效证明(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
办事流程图
用电申请→现场勘查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居民用户更名、过户业务在正式受理且费用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暂停、临时性减容(无工程的)业务在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理单位
邢台市桥西区国网中兴西大街供电营业厅、邢台市桥东区国网新华南路供电营业厅
受理地点
中兴西大街供电营业厅:邢台中兴西大街236号 新华南路供电营业厅:邢台新兴东大街318号
受理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周日:9:00-16:00
联系电话
0319-2127028/2127026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