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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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民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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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集中供热分户用户停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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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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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集中供热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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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五章用热服务第四十条: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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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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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当年10月15日前用户申请→经营科次日执行→逐一进行阀门关闭→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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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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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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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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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年10月15日前申请次日停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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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邢台市热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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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邢台市郭守敬北路51号热力公司经营科、热力客服中心 |
受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5903213/5995107/5995119 |
网上办理地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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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