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力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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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力总公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62
事项分类
民生服务
事项名称
集中供热用户测温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集中供热用户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五章用热服务第三十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
申请材料
填写入户测温单
办事流程图
用户来电申请测温→记录用户信息→工区热线派工→入户进行测温→完毕填写入户测温单→录入客服系统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当日受理当日入户维修
受理单位
邢台市热力公司
受理地点
邢台市郭守敬北路51号热力公司经营科、热力客服中心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5903213/5995107/5995119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燃气热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