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力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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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力总公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63
事项分类
民生服务
事项名称
集中供热违章用户处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接热但未交费用户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六章设施管理第四十八条: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改变用热性质;(四)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图
未交费用户稽查→检查出存在违章行为→电话通知并张贴通知→系统限制该用户缴费→用户处理完毕→录入系统→用户正常用热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采暖期三日内办结
受理单位
邢台市热力公司
受理地点
邢台市郭守敬北路51号热力公司经营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5903213/5995119
网上办理地址
备注
燃气热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