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力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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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力总公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69
事项分类
民生服务
事项名称
采暖费缴纳
服务对象
公民与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公司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用户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章供热管理第二十条: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图
查询用户基本信息→核实信息→告知用户欠费情况→用户交费收款出票→收费过程唱收唱付→找零与发票同时递交用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居民每建筑平方米18元,非居民每建筑平方米30元
收费依据
邢台市物价局邢价管〔2008〕49号文件《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和邢价管〔2011〕49号文件《邢台市物价局关于临时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和非居民用热计量价格的通知》
办理时限
当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北路47号邢台热力客服中心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5995107
网上办理地址
居民分户用户均可在工行、建行、中行、邢台银行、河北银行、邮政储蓄网上银行,通过输入用户卡号采取网上交费。
备注
燃气热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