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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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7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市教育局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销办理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对死亡、失踪的学生,学校应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注销其学籍。
实施依据
冀教职成〔2010〕22号第十九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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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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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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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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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0天
受理单位
受理地点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见附件1)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见附件1;0319-2233098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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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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