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力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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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力总公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870
事项分类
民生服务
事项名称
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缴纳
服务对象
公民与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公司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用户
实施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二章规化建设第十四条:利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图
查询用户基本信息→核实信息→告知用户欠费情况→用户交费收款出票→收费过程唱收唱付→找零与发票同时递交用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己售公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35元,民用经济房40元,商品房50元,商业、服务业用房55元。
收费依据
邢台市物价局邢价工字(2005)第4号文件《关于我市集中供热实行差别热价的通知》
办理时限
当日
受理单位
邢台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发展建设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北路47号邢台热力客服中心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5995107
网上办理地址
居民分户用户均可在工行、建行、中行、邢台银行、河北银行、邮政储蓄网上银行,通过输入用户卡号采取网上交费。
备注
燃气热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