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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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公共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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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市教育局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档案保管、转送及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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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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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应届毕业生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学校办理提取手续后带到高校;2.未参加高考、参加高考未上线、复读生、出国留学等学生的档案由学校代为保管;3.查阅毕业学生成绩单、学籍卡等档案,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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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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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身份证或学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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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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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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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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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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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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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受理地点 |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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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见附件1;0319-2233098 |
网上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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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