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90 |
||
事项分类 |
民生服务 |
||
事项名称 |
燃气过户更名手续办理 |
||
服务对象 |
公民 |
||
受理条件 |
燃气用户 |
||
实施依据 |
物价局收费文件
|
||
申请材料 |
用户可持以下凭证到燃气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1.《燃气使用证》(如遗失需补办,补办燃气使用证5元/户)。
2.现户主、原户主本人同时到场,双方持身份证。
如原户主不能到场,现户主需持房产证或单位(物业、居委会)出具的过户证明信(需标明用户的详细住址、原户主姓名、现户主姓名)。 |
||
办事流程图 |
用户在《燃气过户变更单》签字确认,交纳过户手续费10元。
|
||
是否收费 |
是 |
||
收费标准 |
过户手续费10元/户 |
||
收费依据 |
邢价管〔2011〕7号文件 |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 |
||
受理单位 |
邢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北路51号 |
受理接待时间 |
8:00-17:30节假日不休息 |
联系电话 |
0319-5995100/5995110/5995111 |
网上办理地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