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891 |
||
事项分类 |
民生服务 |
||
事项名称 |
民用户燃气表开/封表 |
||
服务对象 |
公民 |
||
受理条件 |
燃气用户 |
||
实施依据 |
|
||
申请材料 |
用户需持燃气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
||
办事流程图 |
1.用户如长期外出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燃气,为避免万一发生泄漏无人发现的情况,用户需持燃气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燃气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封表手续,填写《燃气封表申请表》后,我公司工作人员按约定时间上门封表。
2.如需重新使用燃气,需要持燃气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到燃气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燃气表开封申请表》,我公司安排开封燃气表,用户方可重新使用燃气。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 |
||
受理单位 |
邢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北路51号 |
受理接待时间 |
8:00-17:30节假日不休息 |
联系电话 |
0319-5995100/5995110/5995111 |
网上办理地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