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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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4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法制安全先进表彰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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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2006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九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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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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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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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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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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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邢台市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5号邢台市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35528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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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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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