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教育局
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6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名师工程”和师德标兵评选表彰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受理条件
/
实施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09〕25号)。
申请材料
/
办事流程图
/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
受理单位
邢台市教育局师教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5号邢台市教育局师教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35801
网上办理地址
/
备注
/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