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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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99
事项分类
公共教育
事项名称
河北省捐资助教奖审核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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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河北省捐资助学办法》(省政府令〔2004〕第1号2004年2月3日发布)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捐资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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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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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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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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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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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邢台市教育局财务科
受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5号邢台市教育局财务科
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319-2235369
网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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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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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