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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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2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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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经营内容虚假的经济信息商品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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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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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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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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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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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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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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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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