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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028004
项目名称
节能监察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机构
节能监察中心
实施对象
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4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

备注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