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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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51001
项目名称
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条例》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承办机构
民族科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河北省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32号公告)第十七条

备注
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