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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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59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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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变更审批、市级宗教团体举办培训班审批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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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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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宗教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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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宗教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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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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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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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一百七十项 《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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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邢政发〔2015〕19号)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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