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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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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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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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财政局(农业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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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财政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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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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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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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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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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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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