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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1015
项目名称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八条、第四条

备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