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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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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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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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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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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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政维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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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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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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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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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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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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