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151040 |
||
项目名称 |
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即实施的;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市政维护管理处
|
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0公布建设部令第118号)第二十五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