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1043
项目名称
对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未先经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通行的;经过检测评估,城市桥梁尚未构成危桥的,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未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警示标志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承办机构
市政维护管理处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0公布建设部令第118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备注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