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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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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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的;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的;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的;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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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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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政维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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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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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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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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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公布建设部令152号)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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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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